(二)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租赁住房等实际,关于公积
目标任务
在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的金贷前提下,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款购通知》(闽建房〔2024〕14号),明确“优化住房套数认定。厦门
注意事项
购房人可通过“i厦门”或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按原政策执行。
主要内容
01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保持一致,
主要内容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最高贷款额度的计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范围期限
政策自通知发布之日(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或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截至2024年11月30日贷款使用率已达96.55%,
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厦门市优化公积金贷款家庭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调整首付款比例
具体详情如下
背景依据
2024年9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本政策执行。之后以此类推。阶段性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至1.2,发布前已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的,贷款发放额逐月递增,后续再增购的一套住房认定为二套住房。
0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则第三个月向社会公布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
厦门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
背景依据
根据《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公积金〔2024〕5号),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紧张。政策执行至2025年6月30日。贷款使用率居高不下,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阶段性调整至1,自2024年2月1日起,
注意事项
2025年7月1日,后续再增购的一套住房认定为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将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
范围期限
购买商品住房网签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含)后的,按照《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厦公积金〔2019〕11号)的规则执行,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自阶段性政策执行以来,按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范围认定。调整为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购房人家庭名下分区住房套数认定结果证明。我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厦房稳办〔2024〕7号),进入“住厦来”综合服务平台,开具购房人家庭名下分区住房套数认定结果证明。